第6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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隐约间,他还能听到亲戚安慰沈煜姝的话:“没事,你哥他不识趣,你别往心里去……” 沈家也有公司,虽然规模不算太大,但好歹也能在京城说上一两句话,不过这些和沈知之都没有关系。 他不像谭故,家里愿意宠着他在娱乐圈里玩儿。小时候沈知之的妈妈也给他花钱买过角色,但都打水漂后就再也没管他。 沈知之在自己的房间待到饭点才下楼,很多亲戚都已经就坐,桌子是长方形,能坐下二十几号人,他妈简诗宁和他爹沈崇予坐在主座。 沈知之坐在沈崇予的旁边,和沈煜姝面对面。 沈煜姝委屈巴巴的看着沈知之,后者根本不理他。 沈知之最看不惯他这种矫揉造作的样子,装可怜对他最没用。 简诗宁端起一杯红酒,开心的说:“我们首先来庆祝煜姝被电影学院成功录取,干一杯。” 亲戚们纷纷举杯敬酒,对沈煜姝吹捧着,只有沈知之继续埋头扒拉饭。 因为“电影学院”这四个字,永远是他心头拔不下来的刺。 沈煜姝很讨厌他这冷漠的态度,眼珠子转了两转,突然呀了一声:“哥哥,你的脖子怎么肿了这么大一块儿,是不是被蚊子咬了?” 沈知之看不到他说的地方,打开手机前置摄像头,才发现脖子侧面的位置,有一颗很大的草莓。 应该是昨晚景泽谦给他吸上去的。 “……”沈知之气愤得啪的一声把手机扣在桌面上。 这动静难免会引人往他这面看,以为他是对沈煜姝有所不满。 简诗宁吼道:“你甩脸色给谁看?不知道跟哪个野男人瞎混了,你怎么没有你弟弟的半分乖巧呢?” “我没和野男人瞎混。” 简诗宁从小就偏爱沈煜姝,因为沈知之除了脸,处处都比不上他,让她觉得丢脸。 “我看你在娱乐圈也就那样儿了,之前给你说过的和王氏集团的王总联姻,你也不用考虑了,过两天就和人家见面吧。” 简诗宁所说的王总,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儿,因为家里有点儿权势,又特别喜欢漂亮的小omega。 上回在一次饭局上,他一眼就相中了沈知之,愿意拿五千万做聘礼,让他当自己的第三十二任妻子。 简诗宁见钱眼开,立马同意了。可沈知之打死不愿意,她就只给了他两个月的时间。如果他还没在娱乐圈做出点名堂,就算被绑着,也得去结婚。 两个月的期限快到了,可沈知之还是那句话:“我不会和他结婚。” 简诗宁被他这嚣张的态度气的不轻,也不在乎亲戚的存在,张口就来:“我怎么就生了个……” “生了我这么个丢人现眼的贱种,没有煜姝的半点好就算了,还总是惹是生非,真该在我刚生出来就把我掐死。” 沈知之很自然的把这些听烂的话接上,语气平静的好像不是在骂他自己。 简诗宁瞪着眼珠子,气的直发抖。 其余人更是一个字都不敢说。 倒是一直沉默的沈崇予开口:“沈知之,今天是煜姝的庆功宴,你一定要把场面闹的这么难看吗?” 沈知之差点儿忘了,他也姓沈,却是在场的唯一一个外人。 这顿饭是吃不下了。 他起身,淡淡的说道:“我还有事,先走了,就不打扰你们一家三口的天伦之乐了,各位叔伯婶婶你们慢用。” 说完,他往玄关处走。 没有一个人挽留他。 反倒他三姑附和沈崇予的话:“真的是,知之也太不知好歹了,就他那样儿,能攀上王总这样的大款,还不知足。” 简诗宁一扳筷子:“别理他,真不知道我怎么能生出他这样不中用的儿子。” 砰的一声,门被用力甩上。 隔绝了里面的污言秽语。 简诗宁望子成龙,又极有虚荣心,从来不在任何场所给沈知之留面子,这么些年他早就习惯了。 后天还有个试镜,他才没精力对付这些人。 …… 沈知之拿到的试镜角色,是一个男四号,叫夜珣。 尽管戏份不多,但对于他这个跑龙套来说足够了。 最重要的是,这部剧的背景是在末世,而夜珣在原著小说《野玫瑰》里是个绝美的吸血鬼大反派omega,同时又很痴情于男二号,最后为了他殉城。 这本小说还在连载时,夜珣这种美惨强的人设就很戳粉丝,一直位居榜一。 若能演好这个角色,肯定会是人生一大转折。 所以,沈知之准备了很久,并且提前来到了试镜现场。 消息提示音响了声,是他很久没见到的经纪人发来的,只有一句话: 【夜珣这个角色你再拿不到,公司就要把你雪藏了】 生硬又无情。 虽然一直是在十八线,但好歹还能有盼头,凑活的活着。可一旦连一点资源都没有,那他就连饭都吃不上了,只能被抓去结婚。 沈知之心累的叹口气。 他走进候场室,意外的在这里看到了沈煜姝。 “你也来面试夜珣?”沈知之不明白,像沈煜姝这种一线明星,怎么会演男四号。 沈煜姝依旧露出甜美的笑容,但这次却带着刺:“我看哥哥这么重视这个角色,自然也想来试试看了。”